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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笑星朴修弘被亲哥侵吞百亿财产,竟因“这条”例外规定可能维权无门?

更新时间:2021-06-12 21:40:41 文章来源:

韩国著名电视人朴修弘(51岁)被自己的亲兄长、同时也是担任自己前经纪公司的老板侵吞包括演出费在内等100亿韩元财产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人们对相关法理的论争。从广大朴修弘的粉丝民众到舆论都普遍认为,“亲兄弟”也该“明算账”,即便是存在亲属关系,也应该对涉事者采取法律措施。那么,韩国在处理家属之间财产犯罪时到底是哪条法律原则引发了人们如此高的关注呢?

笑星朴修弘。来自朴修弘的Instagram截图
笑星朴修弘。来自朴修弘的Instagram截图

被亲哥侵吞100亿韩元的朴修弘:“曾尝试对话,但未得到回应”

3月29日,朴修弘通过宠物猫“多红”的Instagram承认了自己财产被侵吞的情况。他在Instagram上针对最近网上传出的被亲哥侵吞巨额演出费等的消息作出回应,同时也介绍了自己与前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而其前经纪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以哥嫂名义经营的。

他发文写道,“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我已经拿到客观资料,并尝试与对方再次对话”,“这已经是最后一次邀请,如果对方仍不回应,我不会再继续把他们看成家人”。接触到这一消息的网友们纷纷给他留言表示“加油”、“希望你能赢”、“不能因为是家人就从轻处理”、“一定要严正处理”等,对其表示支持。

“亲族相盗罪”是什么

针对亲属间犯罪这种特殊情况定义的被称为“亲族相盗罪”的刑法原则(刑法第328条、第354条、第361条)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比较陌生。根据这一原则,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共同居住的亲属之间发生诈骗、侵吞财产、渎职造成财产损失等财产犯罪时,可以免予刑罚。也就是说,朴修弘和其亲哥如果属于“共同居住的亲属”,那么其亲哥自然可以免受法律惩罚。而这种法律规定源自古罗马法中“法不过家门”的精神。

不过这并不代表朴修弘将就此维权无门。如果朴修弘和哥哥并非共同居住的亲属,而且朴修弘正式针对兄长提起诉讼,法院仍可对其哥哥进行惩罚(相对亲告罪,即由本人提出控告才处理的犯罪)。如果是这种情况,受害者需要在发现自己受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损失规模超100亿韩元可判无期徒刑

如果事实确如传闻所说,朴修弘被亲哥挪用的演出费和合同款超过100亿韩元,其犯罪性质就可以按照《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侵吞财产罪进行加重处罚。根据该项法律规定,涉案金额超过50亿韩元者,可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即便是这种情况,如果当事人是“亲属”身份(第12条),也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对于此类针对亲属间犯罪的规定,孙守范律师(音)表示,“大法院有过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亲属相盗罪处理原则进行判案的案例”,“由于该法涉及的犯罪行为最低量刑也是有期徒刑,因此作为家人之间往往很难下定决心走这条诉讼的道路”。

有声音指出给家人造成大额财产损失也应惩罚

也有不少人指出了“亲族相盗罪”这条处理原则上存在问题。孙律师说,“以前亲属间发生金钱问题,人们大多不愿让亲人受到惩罚,但现在损失金额远高于以往,相关的刑事诉讼也在增加”,“应该逐渐废除这条原则”。许润律师(音,江南律师事务所)表示,“因为亲属关系,有人会央求受害人原谅自己,或者以还钱为借口拖延6个月,让受害人错过追究时效”,“有必要考虑延长相关起诉时效”。他建议,“亲属之间发生金钱问题,如果金额过大或者性质恶劣,是否应该予以处罚,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广泛讨论来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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