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4日上午,“12·4”国家宪法日公园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梅江区江北文化公园广场举办。
梅州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梅州市、梅江区的53家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咨询、图片展览和样品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各部门法律法规,热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梅州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据悉,全市各县(市、区)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在12月4日前后,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执法公开栏、办事窗口等宣传阵地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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