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人徐某听信张某能帮忙报读某警官学院,遂从中协调欲帮其三个朋友的子女报读该校。徐某交了6万元给张某后却被告知没办成事,要求张某退款又被拒绝,于是把张某告上法庭。
2017年6月26日,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张某来到徐某家,称其能帮应届毕业生报读某警官学院,但每位需要交2万元,如在2017年9月1日前没有办妥则全额退还。正巧徐某的三个朋友的小孩即小廖、小李、小余均有意愿报读该学院,徐某遂委托张某办理以上三位小孩报读该学院的手续。为此徐某分别于2017年6月27日、6月29日两次通过微信转账共6万元给张某。后因张某未能在其承诺的期限内办理好入学手续,徐某多次催促张某退还款项,张某便于2017年10月27日写下一张6万元、还款期限为2018年元旦的欠条交由原告收执。借条到期后,徐某多次催收未果,无奈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退还6万元。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得益人须将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张某以帮徐某三个朋友的子女报读警官学院为由收取了徐某6万元,但张某最终并未办理成功。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利益,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6万元退还给徐某。
来源:梅州日报
会员类型 : VIP第1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